俩人出发。
家里其实没啥好收拾的,门窗都关好,垃圾昨天晚上已经倒过了,上午吃过的泡面碗随手往垃圾桶一扔了事。沈恒检查好煤气,于是就带着赫萨莉雅出了门——出门的时候,强迫症使然,还特地把门拉了拉,确定锁死。
不过有一说一,沈恒家里除了一张床、一床被褥、加上晾在阳台上的袜子,还有桌上那个二手笔记本电脑,电脑系统装的还是XP。基本没啥可以被偷的东西。如果小偷进了沈恒家里,基本可以确定,最后大概是眼泪含着眼圈走的——指不定还能看他太可怜,给留下一百块钱。
商场距离家里也并不是特别远,从先前遇到赫萨莉雅那条小河上去,左转就能看见。平日里沈恒自己心血来潮想买一件衣服,去百元店随手挑一件就走。自己虽然对买衣服相当敷衍,不过这一次不一样,是给赫萨莉雅买衣服——这姑娘说实话五官秀气身材出众的,沈恒这次也抱着给她打扮打扮的心态,不然实在浪费这个底子。
来到商场,赫萨莉雅就一直在左顾右盼——说起来,沈恒记得这地方她上次来过,只不过穿着全套板甲,被门口保安赶出去了,这大概是她第一次看见屋里的构造。
结果她看见了电梯和开放式的三楼商场,站在一楼就能看见三楼棚顶,她呆呆地抬头看头顶的玻璃顶,让一旁的沈恒怀疑她会不会掉下口水。
大概下巴有点酸,她咽了口唾沫,说:
“这,跟王国大教堂的装潢有一拼了。”
沈恒对那大教堂到底什么装潢没兴趣,问:“你以前在王国的时候,平日里私服一般都穿些什么?连衣裙还是礼服?”这么一问也是打听打听,知晓她平日的穿衣风格……
赫萨莉雅摇头:“就是那套板甲。”
好嘛。
沈恒皱了皱眉:“平时上街也穿那套?你们王国管的也太严了吧,这玩意儿当制服谁受得了?三伏天不得闹出一身疹子来?”
她一边撩着金黄色的头发,看着商场里人来人往,随口道:“那不是制服,只不过平时我也那么穿而已……嘛,平时我也没有别的衣服,正好那套板甲防护力也很高,平时就一直穿着。”
听她说的这么轻松写意……
不过沈恒觉得,那一套大铁皮穿起来一定有诸多不便。至少上次他随便感受了一下那臂铠的重量,已经觉得这是tm生命不可承受之重了。
不过听她说的倒是不在意,大概对于五阶剑士而言,那点重量根本算不了什么吧。
沈恒问:“那你有没有什么想穿的样式没有?比方说连衣裙?还是宽松点的短袖什么的?”
她挠了挠头,好像觉得这事儿是天大的麻烦一样,表情就像是沈恒硬逼着她来的似的,看得让人一阵气堵。
她语塞地拍了拍运动裤,弱弱道:“我觉得这套就挺不错的啊。”
沈恒忍不住看了眼那运动裤,原本自己穿着能盖到鞋帮的运动裤,在她穿来跟七分裤似的,露着白生生的脚脖子——看到脚脖子就看见了她的鞋,这货竟然穿着家里厕所的塑料拖鞋出来。这人大刺刺往那一站,身上一套配置流氓兔运动裤配米奇塑料拖鞋,看着跟女流氓似的。
看来今天说什么也得给她置办一套全的。
不过抬头一看,这么有前现代乡村特色的打扮,配上一张那么清纯无辜的脸……不得不说她的身材确实高挑,沈恒自己一米七五的身高,她能比自己都高出大半个头。不买套好的都对不起她这身材,对不起她这脸。
沈恒忍不住拍了拍大腿,打定主意:“来吧,今天预算一千,都已经进了商场的门了,今天放把血,说什么都得让你打扮的跟车模一样。”
虽说一个月生活费也就千把块钱,但是,赫萨莉雅自从知道她那钱在这里花不了之后,就把那一袋子金币都给沈恒保管了——记得班里有同学是开金店的,那一兜子少说万把来块,沈恒也没必要心疼现在这点小钱。
赫萨莉雅打了个哈欠,揉了揉眼睛,一脸疲惫:
“……什么时候才能去吃肯德基啊。”
沈恒四处搜寻女装店:“着什么急,说带你吃,肯定就带你吃,我还能诓你不成……”
见眼前这个少年兴致高涨,扯着她的手东走西走,赫萨莉雅忍不住轻叹。
虽说觉得无趣和没必要,心里倒是涌起一股暖流。
曾在索利亚菲尔特王国的时候,她一直穿着那一身秘银板甲在皇城的街上走动,她披着象征着皇家的紫罗兰色大氅,所到之处向来都是尊敬或敬畏的目光。
她从未想过,有朝一日会被一个年纪不大的男孩拉着手,东奔西跑。
不过,在这个世界,没有人会在意她王国骑士的身份——甚至没有人知道她是谁。这让她没来由觉得非常放松,像是身份突然有了落差,她再也不是那个高高在上,时刻需要板着脸,一天二十四个小时代表帝国颜面的骑士王了……
她变成赫萨莉雅自己了。
意识到这一点之后,赫萨莉雅被拉着跑的时候,忍不住有些恍惚。
沈恒拉着她的手,东看西看,一边道:
“你想穿什么?我觉得裙子挺好的,你看你个子也高……还是买件皮夹克什么的?走机车风?哈哈,总感觉有点在玩换装小游戏的感觉,总算知道为什么那玩意儿那么多人爱玩了……”
赫萨莉雅摇摇头,感动归感动,对于买件好衣服穿还是不适应:
“……没必要穿的那么光鲜,王国的哲人曾经说过,身处困苦之际才能得知事物的宝贵……我感觉身上这套就挺好的。”
沈恒回头看了赫萨莉雅半天,一副欲言又止,欲止又欲言的样子。
半晌才道:“……你们那哲人说的确实听起来有道理,不过咱们还是入乡随俗吧……说实话,你这个流氓兔运动裤和米奇粉红小拖鞋,你不觉得有点太过分了吗?”
赫萨莉雅无奈,神色柔和:“算了吧,不用你破费了……我真觉得这套就挺不错的。”
沈恒盯着她:“你确定吗?你说说看,哪里不错?”
她歪头想了想:“……方便活动?”
沈恒翻了个大大的白眼,一把拉着她,向着不远处的女装门市店走去——
可以说相当迫切。
其实自打赫萨莉雅来到商场,沈恒注意到,已经有不少人开始注意到了她。
首先这城市说大不大,说小不小,金头发绿眼睛的东欧人确实不多见,赫萨莉雅早上起来比较赶,也没编那个跟公主似的小辫子,炸着一头呆毛就被拉出来了,远远看上去跟赛亚人爆种变了超三似的,确实醒目。加上赫萨莉雅原本就是个美女,就算走在街上,回头率至少也是百分之八十往上走,剩下那百分之二十都是装矜持的。
如果光是美女,倒也不至于惹来这么多目光——漂亮的女孩子毕竟多,但不是每个人都愿意视j别人降低好感度,没人那么闲的。
但一个人在漂亮之余,穿衣风格能这么稀碎的,也确实不多见。
那运动裤上印着一个流氓兔也就算了,她脚底下踩着的亮粉色拖鞋也相当显眼——这看上去就像大人穿小孩衣服,还不好好穿。穿着这一套衣服裤子站在沈恒身边,基本长脑子的都知道衣服不是她自己的,不知道的还以为在玩什么羞耻play。
现在的赫萨莉雅简直堪称鹤立鸡群,可谓是美艳和智障完美结合于一身。
沈恒之所以这么着急给她置办一套,也是从刚进商场起,就有点受不了这群路人异样的目光了。
赫萨莉雅被不由分说地拉着就走,心里一倔正欲挣脱。
默默感受着少年有些温热的手掌,她却张了张嘴,也不知怎的,竟什么也没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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